一、借钱不还担保人的怎么办
假如借款人因故无法履行债务,作为担保人应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担保人在实践中可能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不同形态的保证义务。若为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有权在主债权的诉讼或者仲裁尚未得到判决之前,且债务人的各项财产还未被法院依职权进行强制执行,导致债务仍然无法清偿之前,拒绝履行自身的担保责任,除非满足相关法律条文所列举的特定条件。反观连带责任保证这种形式,债权人则可直接向担保人提出请求,令其在自己所承诺的担保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无需先对债务人先行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因此,担保人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债务人的实际状况,审慎考虑并决定是否履行自身的担保责任。倘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担保人很有可能需要按照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如何的责任
身为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有义务承担起偿还债务之责;
然而,若是属于一般性的保证人,仅在债权人对该笔债权争议提起诉讼之后,经由法院判决确立并请求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亦无法满足债款需求时,方能展开关联义务,为债务人垫付欠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借款合同领域内,担保人为维护交易公平与社会稳定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作为担保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担保人须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其次,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求其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再者,担保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可能会遭到司法机关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后,担保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可能因此而遭受负面影响。值得强调的是,担保人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小,将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在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若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需按担保合同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下,担保人可在判决前拒绝履行,除非满足特定条件。连带责任下,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审慎决定,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